重庆罗苗苗影视工作室企业当前状态为存续
其中该企业注册资本为10万人民币,该企业重庆罗苗苗影视工作室法定代表人为:张琳雯。
重庆罗苗苗影视工作室工商注册号:91500112MABYXRN91R
其中该企业的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演出经纪;营业性演出;歌舞娱乐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文艺创作;租借道具活动;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礼仪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咨询策划服务;一般性体育运动项目经营;体育竞赛组织;组织体育表演活动;摄影扩印服务;家具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鞋帽批发;鞋帽零售;日用品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玩具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国内贸易代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电影摄制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重庆罗苗苗影视工作室所属的行业为体育,经营范围包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文化艺术业、文艺创作与表演,以及该企业属于重庆市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