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晶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企业当前状态为存续
其中该企业注册资本为100万人民币,该企业海南晶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陈保仙。
海南晶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工商注册号:91460107MABNL05Q77
其中该企业的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酒类经营;食品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餐饮服务;消毒器械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礼仪服务;农副产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食用农产品批发;广告制作;平面设计;日用百货销售;办公用品销售;纸制品销售;日用品销售;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茶具销售;化妆品零售;美发饰品销售;化妆品批发;服装服饰零售;服装服饰批发;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家用电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鲜肉零售;鲜肉批发;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海南晶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所属的行业为体育,经营范围包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文化艺术业、文艺创作与表演,以及该企业属于海南省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