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明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企业当前状态为存续
其中该企业注册资本为50万人民币,该企业洪湖市明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廖明春。
洪湖市明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工商注册号:91421083MA49E0XC7G
其中该企业的经营范围为建筑劳务分包;室内外装修装饰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材料(不含砂石、危险化学品)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家政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洪湖市明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所属的行业为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经营范围包含建筑业、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其他未列明建筑业,以及该企业属于湖北省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