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宁江区阳光快餐店企业当前状态为存续
其中该企业注册资本为10万人民币,该企业松原市宁江区阳光快餐店法定代表人为:宋艳春。
松原市宁江区阳光快餐店工商注册号:92220702MA16C7C053
其中该企业的经营范围为快餐服务;预包装食品及散装食品、粮油、蔬菜、水果、肉类、水产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松原市宁江区阳光快餐店所属的行业为餐饮业,经营范围包含住宿和餐饮业、餐饮业、快餐服务,以及该企业属于吉林省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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