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诗词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企业当前状态为存续
其中该企业注册资本为100万人民币,该企业长春市诗词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张峥楷。
长春市诗词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工商注册号:91220100MA7BUQ813F
其中该企业的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文艺创作;会议及展览服务;平面设计;广告设计、代理;图文设计制作;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颜料销售;颜料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专业设计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文化用品设备出租;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电子产品销售;日用品销售;化妆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演出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长春市诗词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所属的行业为体育,经营范围包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文化艺术业、文艺创作与表演,以及该企业属于吉林省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