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嘎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企业当前状态为存续
其中该企业注册资本为100万人民币,该企业长春嘎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吴思达。
长春嘎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工商注册号:91220100MA84X4AW1K
其中该企业的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文艺创作;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游艺用品及室内游艺器材销售;平面设计;玩具销售;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会议及展览服务;专业设计服务;普通露天游乐场所游乐设备销售;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服务;游艺及娱乐用品销售;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体育中介代理服务;国内贸易代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体育保障组织;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文具用品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文具用品零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教学用模型及教具销售;软件开发;文化场馆管理服务;办公设备耗材销售;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照相器材及望远镜批发;文化用品设备出租;园区管理服务;办公设备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办公用品销售;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礼仪服务;图文设计制作;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日用家电零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服装服饰零售;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日用杂品制造;日用杂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长春嘎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所属的行业为体育,经营范围包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文化艺术业、文艺创作与表演,以及该企业属于吉林省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