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美华影视传媒有限公司经营范围

长春美华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企业经营范围详细介绍

长春美华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企业当前状态为存续

其中该企业注册资本为1000万人民币,该企业长春美华影视传媒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哈泽民。

长春美华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工商注册号:91220102MAD0THMN3A

其中该企业的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电影制片;广播影视设备销售;广告制作;文艺创作;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影视录放设备制造;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销售;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电影摄制服务;平面设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图文设计制作;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娱乐性展览;礼仪服务;个人商务服务;照相器材及望远镜零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照相器材及望远镜批发;照相机及器材制造;文化用品设备出租;摄影扩印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演出经纪;音像制品制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电视剧发行;电视剧制作;电影放映;电影发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长春美华影视传媒有限公司所属的行业为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经营范围包含、、,以及该企业属于吉林省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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