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鑫之彩广告部企业当前状态为存续
其中该企业注册资本为,该企业贺兰县鑫之彩广告部法定代表人为:马金龙。
贺兰县鑫之彩广告部工商注册号:92640122MA76NMKR9U
其中该企业的经营范围为其他广告服务;广告制作;图文设计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平面设计;专业设计服务;公章刻制;打字复印;照相机及器材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电子产品销售;油墨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办公用品销售;办公设备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家用视听设备销售;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摄影扩印服务;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办公服务;喷涂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贺兰县鑫之彩广告部所属的行业为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经营范围包含制造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装订及印刷相关服务,以及该企业属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