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滨河镇金龙池石材加工部企业当前状态为存续
其中该企业注册资本为30万人民币,该企业中卫市滨河镇金龙池石材加工部法定代表人为:李文。
中卫市滨河镇金龙池石材加工部工商注册号:92640501MA7642H43T
其中该企业的经营范围为石材及单板加工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中卫市滨河镇金龙池石材加工部所属的行业为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经营范围包含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以及该企业属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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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该企业注册资本为30万人民币,该企业中卫市滨河镇金龙池石材加工部法定代表人为:李文。
中卫市滨河镇金龙池石材加工部工商注册号:92640501MA7642H43T
其中该企业的经营范围为石材及单板加工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中卫市滨河镇金龙池石材加工部所属的行业为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经营范围包含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以及该企业属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