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旭之升广告有限公司企业当前状态为存续
其中该企业注册资本为100万人民币,该企业贺兰县旭之升广告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麻彦军。
贺兰县旭之升广告有限公司工商注册号:91640122MACDP24X8A
其中该企业的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安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消防设施工程施工;舞台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建设工程监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经营范围: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数字广告设计、代理;平面设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对外承包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贺兰县旭之升广告有限公司所属的行业为商务服务业,经营范围包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商务服务业、综合管理服务,以及该企业属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