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县文凯乐广告工作室企业当前状态为存续
其中该企业注册资本为0.0005万人民币,该企业同心县文凯乐广告工作室法定代表人为:丁霞。
同心县文凯乐广告工作室工商注册号:92640324MA761LRXXD
其中该企业的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广告设计、加工制作及安装,代理、利用自媒体发布各类广告平面设计、企业标识设计、产品包装设计、标识标牌设计制作安装室内设计装饰装修动漫设计,手绘壁画设计、市政工程配套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组装销售、打印设备、电脑耗材、数码产品,网站建设与维护、网络信息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文化艺术交流策划,园林景观规划制作安装展览展示服务,体育赛事活动策划举办,公关活动策划,影视策划剪辑制作礼仪服务、婚庆服务、摄影服务舞台灯光设计及艺术造型策划搭建自有设备租赁电子商务、信息咨询、投资咨询、投资管理,企业管理服务、室内保洁服务日用百货、服装、服饰、家用电器、文化用品纸张批兼零售装饰设计工程,广告器材、照明器材、金属材料、五金交电、工艺花卉礼品制作、办公用品、印刷器材及用品酒店用品的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同心县文凯乐广告工作室所属的行业为商务服务业,经营范围包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商务服务业、广告业,以及该企业属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