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港榕电子经销部企业当前状态为存续
其中该企业注册资本为,该企业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港榕电子经销部法定代表人为:赵美琴。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港榕电子经销部工商注册号:92640202MA7E85N305
其中该企业的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电子产品销售;办公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五金产品零售;集成电路销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日用杂品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家用电器安装服务;移动终端设备销售;办公服务;打字复印;安全系统监控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互联网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港榕电子经销部所属的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经营范围包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开发,以及该企业属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