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文县大河苗族乡兴旺村十一组20号刘明洋竹木制品加工场企业当前状态为存续
其中该企业注册资本为,该企业兴文县大河苗族乡兴旺村十一组20号刘明洋竹木制品加工场法定代表人为:刘明洋。
兴文县大河苗族乡兴旺村十一组20号刘明洋竹木制品加工场工商注册号:92511528MAC6WEYJ9J
其中该企业的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竹制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兴文县大河苗族乡兴旺村十一组20号刘明洋竹木制品加工场所属的行业为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经营范围包含制造业、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竹、藤、棕、草等制品制造,以及该企业属于四川省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