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县响石镇用明茶馆企业当前状态为存续
其中该企业注册资本为0.00015万人民币,该企业隆昌县响石镇用明茶馆法定代表人为:潘用明。
隆昌县响石镇用明茶馆工商注册号:92511028MA64UC1H30
其中该企业的经营范围为茶水服务;零售:卷烟、雪茄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隆昌县响石镇用明茶馆所属的行业为餐饮业,经营范围包含住宿和餐饮业、餐饮业、饮料及冷饮服务,以及该企业属于四川省企业。
隆昌县响石镇用明茶馆企业当前状态为存续
其中该企业注册资本为0.00015万人民币,该企业隆昌县响石镇用明茶馆法定代表人为:潘用明。
隆昌县响石镇用明茶馆工商注册号:92511028MA64UC1H30
其中该企业的经营范围为茶水服务;零售:卷烟、雪茄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隆昌县响石镇用明茶馆所属的行业为餐饮业,经营范围包含住宿和餐饮业、餐饮业、饮料及冷饮服务,以及该企业属于四川省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