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县明轩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李华村分公司企业当前状态为注销
其中该企业注册资本为,该企业蓝田县明轩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李华村分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王奥洲。
蓝田县明轩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李华村分公司工商注册号:91610122MABPG53P4Q
其中该企业的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蓝田县明轩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李华村分公司所属的行业为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经营范围包含制造业、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以及该企业属于陕西省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