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河县铭安安防器材销售中心企业当前状态为存续
其中该企业注册资本为,该企业精河县铭安安防器材销售中心法定代表人为:张书玲。
精河县铭安安防器材销售中心工商注册号:92652722MA7FQR797G
其中该企业的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安防设备销售;消防器材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家具销售;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公章刻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精河县铭安安防器材销售中心所属的行业为批发业,经营范围包含批发和零售业、批发业、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以及该企业属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