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光之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企业当前状态为存续
其中该企业注册资本为200万人民币,该企业新疆光之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陈青。
新疆光之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工商注册号:91653125MACD771C22
其中该企业的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专业设计服务;平面设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礼仪服务;摄影扩印服务;电影摄制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家居用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箱包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新疆光之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所属的行业为文化艺术业,经营范围包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影视节目制作,以及该企业属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