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市新安镇振华商店企业当前状态为注销
其中该企业注册资本为0.0001万人民币,该企业石河子市新安镇振华商店法定代表人为:潘正华。
石河子市新安镇振华商店工商注册号:
其中该企业的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核准的文件或颁发的许可证、资质证书内容为准)预包装食品、卷烟零售。一般经营项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专项审批的除外)日用百货、文具用品、公用电话。,石河子市新安镇振华商店所属的行业为零售业,经营范围包含批发和零售业、零售业、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以及该企业属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