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菁英文化艺术交流中心(普通合伙)经营范围

新疆菁英文化艺术交流中心(普通合伙)企业经营范围详细介绍

新疆菁英文化艺术交流中心(普通合伙)企业当前状态为存续

其中该企业注册资本为200万人民币,该企业新疆菁英文化艺术交流中心(普通合伙)法定代表人为:张超伟。

新疆菁英文化艺术交流中心(普通合伙)工商注册号:91650105MA794HTP58

其中该企业的经营范围为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招生辅助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广播影视设备销售;面向家长实施的家庭教育咨询服务;软件开发;会议及展览服务;软件外包服务;大数据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翻译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版权代理;商标代理;创业空间服务;科普宣传服务;文艺创作;体育健康服务;销售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安全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新疆菁英文化艺术交流中心(普通合伙)所属的行业为卫生,经营范围包含教育、教育、技能培训、教育辅助及其他教育,以及该企业属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企业。

新疆菁英文化艺术交流中心(普通合伙)本省其他企业经营范围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