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二建筑工程公司东方建筑分公司企业当前企业类型为经营单位(非法人)
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为:李志华。
该企业注册日期为1993-03-0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二建筑工程公司东方建筑分公司企业注册登记机关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其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二建筑工程公司东方建筑分公司注册地址在乌鲁木齐团结路6号,所属的行业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二建筑工程公司东方建筑分公司属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企业。
其中该企业的经营范围为通用工业与民用建设项目的建筑工程施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二建筑工程公司东方建筑分公司该企业的联系方式包括联系电话:,以及联系邮箱。